暑假社会实践|南京审计大学沁园书院“人工智能审判程序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团队开展“智慧审判”的调研活动
科技的迅速发展使人工智能进入大众视野,在传统的人力使用大幅减少,工作效率却需不断提高的社会现状中,我国司法体系中“人少案多”的矛盾逐渐突出,而 人工智能技术则可以作为一种提升效率的强大工具,参与司法审判程序,提高审判效率。但是人工智能作为一种新的元素融入司法审判系统,必将在发挥其优势的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的法律问题的产生。南京审计大学沁园书院“人工智能审判程序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实践团队在任凡老师的指导下于七月下旬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开展相关实践调研。
本次活动以围绕了解人工智能审判程序的现状开展,结合国内外人工智能审判程序的应用情况,以此了解和分析人工智能审判程序在算法风险归责、法条解释性不足、人工智能单一的工具属性、人工智能技术和审判底层逻辑的兼容性以及人工智能在司法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过渡等方面还存在的困境。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出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建设“智慧法院”,今年一月哥伦比亚一名法官借助ChatGpt做出了一份法庭裁决,实现了“全球AI审判第一案”。法律被称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屏障,然在关于究竟审判追求公平正义还是追求效率时,如何找到一个基点去平衡两者关系时,还是存在漠然的状态。
项目组成员分别到浦口人民法院和浦口人民检察院进行实地咨询调研,团队成员刘浪和蒋瑞在人民法院观摩庭审之后对庭审法官和书记员进行了咨询,了解到目前人工智能科技在语音转化识别、视频监控分析、判决预测等方面有很大的作用,提高了法官审理案件的效率。其中着重说明了人工智能数字化、信息化的司法方式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对于法官的主体地位,审判的底层逻辑及审判结果的影响都是极具挑战的因素。团队成员陈香香和叶兴线前往检察院进行调研,据其了解到,检察院作为公诉方,在起诉方面会运用到人工智能技术去检索以往类似案例和相关法条的可解释性,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在侦查领域进行扩大搜查,在合法的规范内进行全面排查和证据收集等。人工智能审判程序的法律保障机制构建是亟需完善的,在实地咨询调研后,人工智能在司法审判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已经初步明确,也了解到智慧算法的重要性以及人工智能的责任归属该如何去规范。法官的裁判职能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人工智能技术替代,而不是产生人工智能法官,人工智能作为一种辅助工具去协助法官和司法系统完成审判裁决。人工智能技术参与审判程序中的底层技术以自然语言处理(NLP)、文本分析、语义检索、技术辅助审阅(TAR)、在线身份识别等。
此次团队成员潘梦菲还进行了线上线下的问卷调查,以抽样的方式了解到绝大多数占比86.79%的人对于人工智能审判程序的认识还处于不了解或者了解的很少的阶段,只有极少量占比13.21%的人比较了解或者对其有深入的探究。占有86.49%的人认为人工智能对于解决“案多人少”的现象有极大的推进作用,占有73。87%发人认为人工智能参与司法审判可以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高达83.72%的人认为人工智能审判程序在数据安全、参与人隐私、算法黑箱及违法归责等方面急需解决和完善。根据材料可知,人工智能审判程序的法律保障机制的构建道路任重而道远,还处于初步阶段,需要都多方面力量的共同结合创建。
团队仔细分析汇总了相关数据,积极参与人工智能审判的建设当中,以查阅资料,调查访问的形式来获取信息,在真实的数据、实践中获得感悟,理性辨析人工智能审判程序背后的法律问题,站在实际的矛盾点上探究智慧审判的优弊,认真学习人工智能与司法审判之间的底层逻辑,拟制一个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间的浮动区间,为我国人工智能审判程序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更具有价值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