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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为民促共识,以和为贵暖人心——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探索实践育人新路线:以青春旋律奏响基层调解新篇章

时间:2024-07-22 关注:
      “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自2011年启动以来,黑龙江大学响应团中央号召,以学院为基点,各学院团委积极动员和组织在校大学生深入基层开展实践活动。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是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学院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知行合一”为开展实践育人工作的基本工作理念,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将教学和调研相结合,丰富实践育人新形式,培养具有实干素养的新时代法治人才,助力基层法治建设,共促法治社会。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治理经验,在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法学院“聆听乡音,枫桥调解”乡村振兴促进团,以探索“枫桥经验”的发展方向、助力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为主要目的,前往大庆市肇源县进行调研活动,将理论知识和基层实践相结合,实现学校和基层社区的精准对接,形成校地双向育人的良好氛围,为基层法治建设注入新活力、开拓新路线。实践团队成员们跟随着董捷副书记和22级辅导员文浩然老师的带领,来到了肇源县人民调解中心进行实地调研,深入学习“枫桥经验”,领略当地“枫”景。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实践团队来到肇源县人民调解中心进行实地调研
  肇源县人民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对实践团队的到来表示欢迎,一致支持团队工作,刘诏轩主任表示“很少有人到基层一线进行调研,但基层的反而是最真实的。”实践团队走入基层,不仅获取了宝贵的实践经验,更为基层法治建设提供了新思想。
  董捷副书记和刘诏轩主任对实践团队工作以及调解中心相关事宜进行交流
  肇源县人民调解中心刘诏轩主任和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董捷主持了“基层人民调解枫桥经验—调研座谈会”,对调解中心在基层实践中取得的宝贵经验以及如何将经验打造成可复制的品牌进行了深刻讨论。
  董捷副书记与刘诏轩主任在座谈会上对基层人民调解枫桥经验进行交流
  刘主任指出,肇源县人民调解中心从一年可能只有二十多起案件,到如今一年的案件量达到一千多件,到访量达到七千多人次,“老百姓从不知道到信任,是一个过程”,这彰显的是人民群众对于调解中心的信任日益增长,对以调解去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方式的充分认同。
  董书记在座谈会上表示,希望同学们通过此次实践能够感受到,学习到,获得书本之外的知识和经验,从书本走到实践,领略法律服务中高高在上的理论如何做到“接地气”“贴民情”“有温度”,用眼睛去看案件,用耳朵去听民声。同时也盼望有机会,在不影响中心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实践团队能够接触到合适的案件,让大家观摩学习。
  学习枫桥,更要实践枫桥。团队成员对刘诏轩主任进行了专访,对调解中心在实践中形成的良好工作模式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同时对“枫桥经验入校园”进行了探讨。刘诏轩主任主要围绕了三点来展开内容,首先是人事方面,当调解员侵害当事人利益时采取一票否决制度,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建立调解协会,利用协会来监督引导、惩戒调解员,将公平公正牢记心中,保护当事人利益,构建中心调解、人民信任的良好循环。刘主任还提出把调解于校园结合,建立“枫桥式矛盾学生会”将“枫桥校园化”服务转化为意识。让枫桥不呆板,将理论转化为实践。
  在肇源县人民调解中心,团队成员跟随王雨霖副主任进行了参观学习。“法律是冰冷的,但调解是温暖的。”自18年成立以来,肇源县人民调解中心融合多方社会力量,搭建调节平台,以调解中心为牵头,组建了多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以“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的工作模式。在调解员上采用以老带新,主任培训的方法,充分利用有效资源,节约司法成本。构建“4321”新格局,即充分利用调解组织、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四方力量;构建县乡村三级调解网格,规范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着力打造实体和信息两个平台,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完善一个人民调解中心,打造人民调解工作新阵地。肇源县人民调解中心作为民营非企业,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为民营企业纾困。“调解过程一定要有耐心,态度要好,沟通时要注意方法措辞。大学生要多历练,遇到困难不放弃,积累经验,多思考。”调解员对团队成员说。调解本质上就是多方当事人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协商的过程,“以和为贵”是最基本的工作理念。促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尽力画出最大的同心圆,是理想的工作目标。
  实践才能出真知。为深入领会枫桥经验的精髓,团队成员在调解中心实地观摩了劳动争议纠纷调解会,亲身体会调解流程,亲自感受调解工作模式,以学促行,真正地做到从书本走向实践,从学校走到基层,在基层一线实现“知行合一”。
  实践团队成员对劳动争议纠纷调解会进行实地观摩
  基层人民的需求在哪里,调解中心就在哪里。企业代表向实践团队成员表示:“调解中心比公司企业更具有公信力,节省了时间,也节省了人力资源。”人民相信调解,人民愿意调解,是减轻基层司法负担的有效途径,更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幸福密码”。
  近年来肇源县坚持打造“肇调源解”品牌,“肇”即肇始;“源”即源头,从矛盾纠纷的开始引入调解,把问题从源头解决。“有事先调解”,零成本、零距离的解决纠纷方式成为了惠民优时的选择,不仅减轻了基层司法的负担,也体现了以和为贵、和和美美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了解调解中心工作模式、进行人物专访、观摩纠纷调解会的过程中,团队成员深刻贯彻了“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丰富理论”的理念,深入调研进程。“调解中心没有演员,都是真实的民生大事”此次活动的开展坚持“校内+校外”的良好联动模式,不仅让同学们对基层法律服务有更深地了解,也对日后从事进一步开展司法实践提供了宝贵经验。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实践团队成员与肇源县人民调解中心合影留念
  “聆听乡音,枫桥调解”乡村振兴促进团致力于深入调研肇源县基层人民调解的“枫桥经验”,通过为期五天的实践活动,探索其在法治框架下的实践与创新。旨在通过实地考察、案例分析和专家研讨,总结肇源县人民调解中心在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中的成功做法,为基层校园纠纷调解提供法治保障和调解智慧,助力大学生健康发展,为基层法治建设注入青春力量。
作者:“聆听乡音,枫桥调解”乡村振兴促进团 来源:“聆听乡音,枫桥调解”乡村振兴促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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